乐居买房石家庄讯 8月9日,新浪乐居从裕华区政府网站获悉,裕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青园街干休所217号改造项目房屋预征收公告》。公告显示,青园街干休所217号改造项目,已列入市政府2020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石政函[2020]18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该项目征收工作进度,参照《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经裕华区人民政府批准对该项目实施房屋预征收工作。
具体来看,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槐底村,西至青园街,南至省科技厅宿舍,北至亚太大酒店(详见征收红线图)。房屋征收主体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预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户数达到90%,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预征收协议生效;预征收签协议的户数未达到90%的,终止该项目预征收工作。
本项目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确定。装饰装修附属物补偿根据相关规定评估确定。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结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交房标准、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总平面图等因素评估确定。
评估时点:预征收的评估时点按照发布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之日;正式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最终的房屋价值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安置原则为等价值量调换、贴近面积安置。住宅原址产权调换位于项目规划区域内东南角高层住宅楼(详见总平面规划图)。
产权调换奖励
(1)被征收人选择高层住宅楼产权调换的,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9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等价值量部分按照20200元/㎡计算(不计楼层差价),超出等价值量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计算(不计楼层差价)。
(2)自选房通知书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小房)奖励300元/㎡,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20000元。
自选房通知书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1日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200元/㎡,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5000元。
(3)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60日(含)内,多层楼房以单元为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10000元。
(4)凡在上述期限内,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未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不给予上述奖励。
货币安置
货币补偿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货币安置奖励+公摊补助+附属物及装饰装修补偿+其他补偿+搬迁奖励
货币安置搬迁奖励
(1)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300元/㎡,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20000元。
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1日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200元/㎡,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5000元。
(2)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60日(含)内,多层楼房以单元为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10000元。
货币安置奖励
(1)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货币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不含公摊补助)的基础上给予20%货币奖励。
(2)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31日至90日(含)内,签订货币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不含公摊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0%货币奖励。
(3)凡在上述期限内,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未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搬家及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不给予上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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